今年以来,彭阳县检察院严把五道关口,持续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监管,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妥善安全、处置严格依法,以高质效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。
严把“分离关”。坚持账物分离,受理涉案财物与管理涉案财物由不同的人员负责,要求工作人员做到“一案一账一录入、一物一卡一登记”;设置涉案财物保管室,配备智能储物柜、防磁柜、化学物品存储柜、恒温恒湿柜、高拍仪等专业设备,内部及外围装有高清摄像头、等安全防护设施,增强涉案财物存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;根据物品种类,实行分类、分袋、分件保管。
严把“入库关”。对于侦查机关移送的涉案财物,严格规范移交程序,认真查看立案决定书、查封扣押冻结清单、涉案财物移送清单等手续,对于手续齐全、财物与清单相符并符合接受条件的,及时录入系统并拍照办理入库手续,将入库清单反馈承办人;对于不符合接受条件的,告知侦查机关补充相关材料。
严把“管理关”。实行一案一登记,在录入2.0系统的同时建立涉案财物处理台账,详细列明物品数量特征、入库时间、在库状态、保存位置等,确保涉案财物处理台账与2.0系统涉案财物登记相对应、线上线下管理相一致;联合检务督察条线定期对涉案财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,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。
严把“出库关”。结合案件诉讼进程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处理涉案财物,严格监控移交流程,详细登记备案南宫NG28下载,实现全程可查询追溯。对于办案部门需调用涉案财物的,严格执行登记审批手续,督促及时归还;对于起诉的案件南宫NG28下载,要核查承办人在起诉书中有没有对涉案财物提出处理意见、有没有办理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,根据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办理出库手续。
严把“处置关”。将涉案财物的入库时间和案件到期时间作为重点监管项,定时核查,清理积库,对于核查清理出的未及时处理涉案财物,通过口头提醒或流程监控方式通知承办人及时处理;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时,将涉案财物处置作为重点评查项。
今年以来,入库涉案财物58件,其中货币资金270万余元,出库46件,均规范录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并及时进行出入库登记,无差错发生。(通讯员佘飞鹏)